【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】新北勞工局109年共受理勞資爭議仲裁案件47件,受理件數不但創歷年新高,近3年案量佔全國8成,穩居全國第一。該局表示,遇有勞資爭議,可立即透過「新北勞動雲-勞資調解便利通」線上申請調解,勞資雙方也可合意不經調解,共同申請交付仲裁。詳情可至「新北勞動雲」網站查詢https://ilabor.ntpc.gov.tw。
勞工局長陳瑞嘉說明,勞資爭議處理法所訂「調解」及「仲裁」均屬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的一環,相較於調解制度只要勞資一方提出申請即可受理,仲裁制度門檻較高,除非是屬於禁止或限制罷工的行業,其餘行業均須雙方當事人同意才能申請,但若作成仲裁判斷與法院判決具有同一效力,程序中和解,也等同調解成立效力。
他指出,仲裁委員近似勞動法庭調解程序中的法官,若爭議案在法律關係明確且合理範圍內,做成仲裁判斷前可透露心證,讓雙方有預先探知仲裁結果的可能,此舉常有助於雙方達成和解。而上述個案從受理仲裁案起至達成和解,程序上也僅耗時57天,顯見仲裁制度相較於訴訟,程序便利,又讓弱勢的勞工不因擔心訴訟所耗時間、金錢成本而怯於爭取權利。
陳瑞嘉表示,除了仲裁,新北市勞工局去年一共受理4720件調解案,案量較往年增長,和解率約68%,協助勞工爭取金額達2億8000萬元。爭議類型以工資2037件及資遣費1324件為大宗。
圖說:勞資合意仲裁申請書示意圖。〈照片新北市勞工局提供〉